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對改進和加強巡視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吉林省委牢固把握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與時俱進地調整工作重心,緊密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巡視監督,著力發揮巡視工作在反腐敗工作中的震懾、遏製作用。
  調整工作重心,明確巡視要求。省委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要求深刻領會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的精神實質,準確把握中央新要求,充分發揮巡視工作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重要作用。大力突出主要任務、突出重點領域、突出重點人員。同時,對反映下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重要問題線索要瞭解掌握。對關係中央、省委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貫徹執行的重要崗位人員也要進行巡視監督。
  省委巡視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始終劍指黨風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探索創新有效發現問題的方法和手段,找出“老虎”和“蒼蠅”。開展常規巡視的同時,先後開展對高校的試點巡視,對國企黨內監督建設的巡視調研,探索開展巡視回訪延伸巡視。通過科學理論指導實踐,篩選一些有價值的信息,從中發現問題。先後探索“陽光巡視、透明監督”、“邊巡視邊整改”、“省市縣三級聯動”等工作方法。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搭建多種形式的信訪舉報平臺,鼓勵幹部群眾反映問題。
  巡視工作的成效主要體現為發現和推動解決問題。而推動解決問題主要體現為對巡視成果善加運用。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專門召開巡視成果運用座談會,制定出台相關制度,推進巡視反饋意見落實,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把巡視成果分為工作指導型、責成改進型、班子建設型、制度建設型、案件線索型、工作經驗型六類成果,及時提交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移交有關部門和單位辦理。完善和優化重大問題迅速報告、巡視反饋意見轉化、案件線索移送、邊巡視邊整改、巡視回訪檢查、協作配合等機制,積極推動各類成果就地運用、延伸運用、轉化運用。
  巡視幹部是推動巡視的重要力量,省委巡視機構按照中央“打鐵還需自身硬”和“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要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提升巡視幹部“忠誠履職、依法履職、全面履職,敢於監督、善於監督、接受監督”能力,著力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素質全面、能打硬仗的巡視隊伍。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客觀彙報就是瀆職的觀念,做到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懼。(吉林省紀委)  (原標題:吉林:在常規巡視的同時探索巡視回訪延伸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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